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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应聘副教授岗位基本申报条件

日期:2006年07月14日     作者:     点击数:

1、 政治思想表现、履行岗位职责、外语和计算机考试、任职年限、教师资格证等基本条件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
1)82年1月1日前毕业的,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82年1月1日后毕业的,原则上应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
3)63年12月31日后出生、申请教授职务,原则上应具备博士学位。
4)具备本科学历,未达到规定学位者可申请破格答辩。
3、特殊情况在不违反学校相关政策的情况下由学院教授委员会讨论确定。
1、至少独立讲授2门以上本科课程(每门课程≥34学时),教学效果优良。
2、 近5年平均每年的教学工作量136学时以上,教书育人成绩显著。
1、平均每年在公开刊物发表论文1篇(独著或第一作者);
2、在所发表的论文中CSSCI、SSCI论文3篇;或核心期刊(北大版)论文4篇(均要求独著或为第一作者);或等量内容研究报告为中央部门决策或立法所采纳(需提供有关部门正式书面意见);
4、 参加编写国家级规划教材(本人编写5万字以上)或出版专著和本科及以上教材(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2、 获省部级社科三等及以上奖1项;或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或获教育部优秀教材奖1项;或获“宝钢奖”1项;
3、 科研人均仅小累计总经费4万元或主持科研课题累计进校总经费2万元。
3、 从事基层工会、教代会、基层党组织工作1年以上。
1、《四川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申请表》;
3、《四川大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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